法庭判定监禁一名强暴未成年人的警察(图文)
哥斯达黎加华人网编译报道 – San Carlos法院在8月6日宣判,
判定一名42岁国民卫队警员13年的监禁刑罚。
此案发生在2012年4月,此名警员强暴了一名12岁的未成年人。
受害人被其强行拉到位于UPALA地区LOS ANGELES住宅区一家修理店后面的一间房间里。
受害人事发时正前往某杂货店,而此名警员当时正值休假。
在事发时,此名UPALA地区的警员,其高层曾要求其离开该所在地区,
转往LOS CHILES地区的驻点工作。
LOS CHILES地区驻点负责人指出,此名人员周六、周日和周一都没上班也没有与相关人员联系。
更奇怪的是,其把他的钱包放在办公地点了。
其上司表示如果在15天内,该名警员仍不露面将会向上申请逮捕令。
某监察官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其并不认同,因为判以过高刑罚,会存在犯事人潜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