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雷克亵渎毛泽东惹众怒 网民齐呼驱逐
网友留言截图
近日,德国人雷克录制视频亵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袖毛泽东,主观恶意评价,引发网友一片哗然。在学界、业界专家相继指出雷克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违法之后,互联网上更是出现了“驱逐雷克,不再入境”的呼声。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上有主权,这个主权是有国家意志在里面的。其中,互联网主权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司法主权。”朱巍指出,德国人雷克的行为很明显已违反了2014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微信十条”(《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而且雷克用“弄死几千万个同胞”等带有主观恶意的言论亵渎毛泽东,触犯言论自由底线,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
也有律师指出,雷克在网络上公然利用捏造事实的方法诽谤我国领导人,是对领导人人格的侮辱,应符合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该律师建议,虽然侮辱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国家领导人代表国家形象应属于国家利益范畴。而雷克公然侮辱诽谤前国家领导人的行为有损国家形象,并且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国际影响,所以雷克的行为可以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相关追诉程序。
相比专家们的理性分析,网友的声音更多带有情感表达:“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带领人民翻了身,雷克伤害的是中国人民的感情,必须严惩,驱逐出境!”“对于郭玉、雷克这种浅薄无知张狂的外国人,我们不指望能改变他,但我们有权利选择朋友。依据法律,我们必须对他们关门。”“如此可恶,请滚出中国,我们不欢迎你!”……
早在今年7月份,雷克便因侮辱雷锋和花木兰触众怒,在网友的呼声与举报中,其微博功能被采取惩罚措施。彼时,雷克已是一名有着87万粉丝的“网红”。有细心的网友发现,“2014年9月,雷克的新浪微博粉丝数为16万,不到一年的时间,其言论的影响范围竟扩大得如此之快!”“一个老外能靠抹黑中国亵渎英雄和领袖成为网红,这是亿万中国网民的耻辱。”不少网友表示担忧。微博名为 @水一泓63的网友叹息,“如果人们都有一致的信仰支柱,这些抹黑中国亵渎英雄和领袖的人,还能出得了名、红得了网吗?”网友 @社会主义思想智库留言称,“有关部门是不是应有所警惕和行动,深挖‘老雷’的同伙,绝不容许背后的危险!他们针对的难道仅是个人?不!他们恶意挑战中国公众的良知及中国与世界人民的正义和平!”
网友 @喜欢临帖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名言铮铮在耳,我们不能忘记伟人和英雄,是他们为我们创建了幸福的家园,享受着快乐的生活,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诬蔑歧视民族英雄都是不容许的,一个充满正能量、具有光明前途的民族应该是高素质的整体,不容任何肆意歪曲、诋毁历史的言行在中国大地兴风作浪。”“没有什么比一座座民族精神丰碑被毁坏更可怕的事情了,伴随着伟人和英雄们的倒下,是全体国民信仰支柱的崩塌。”北京网友“蜀渝蓉”认为,“如果不能或不愿保护自己的领袖,那将失去最基本的社会基础。”
广西网友“羊将军”则愤慨表示,“雷克真的了解中国的历史?恶意语言攻击,雷克在挑战人民的底线,应该驱逐,永不得入境!”浙江网友“枫林”在新闻后留言,“对于侮辱民族英雄和领袖的行为我们不能熟视无睹,坚决支持国家公诉机关起诉狂人雷克!”其观点在新闻客户端平台被逾千名网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