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核心内容
一、雇佣合同。根据雇员人数,分为个人合同和集体合同。根据合同期限,又分为定期合同和不定期合同,其中定期合同又分为期限合同和特殊工作合同。书面合同并非唯一合同形式。一旦一方提供服务或工作,另一方对此支付工资,双方即形成合同关系。
二、工薪。雇员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表3。
三、加班。在公司非常迫切需要,雇主提前通知雇员并给予雇员相应报酬的情况下,雇员必须加班。雇员如拒绝加班,则被认为是严重过错,失职,如多次拒绝,雇主可辞退雇员,并无需赔偿。但雇主要求雇员加班只能是临时行为,不能变成长期习惯性行为,而且每天加班不能超过4个小时,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四、社会保障。所有领取工资的雇员必须有社会保障。雇主必须按总工资额的25%支付社会保险,另外从雇员工资中额外扣除9%作为社保一部分。这部分社会保险用于医疗。
五、休假。法律规定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8小时,每月应有1天的休假;工作50个星期后,雇员应有2个星期的假期。雇主可以选择雇员休假的时间,并可要求将假期分两次休完,但分次休假必须在原定假期前后时间的15个星期内休完。假期不包括周末和带薪节日。雇员如在法定假日和周日工作,工资须加倍。此外,普通雇员在4月2日和10月12日这两个假日无论是否工作都要支付工资,但按时计酬的雇员除外。
六、保险。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个人伤害险(类似于工作赔偿金),而且只能向哥斯达黎加国有保险公司INS购买保险。该险种费用视雇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而定,一般为工资的2-3%。
七、解雇。如果雇员被无故辞退,雇主必须支付假期薪金、解雇费、通告费、圣诞奖金等。如果雇员因故被辞退或辞职,雇主仍须支付假期薪金和圣诞奖金。雇主必须在雇员被解雇前30天告知雇员本人。如果没有提前通告,雇主须支付雇员30天的工资。如果雇主已于法定时间内提前通告雇员,自通告之日起30天内雇主仍须支付基本工资,雇员每周有一天的带薪日可用于寻找新工作。解雇费最高为8个月。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表。
表1:工作期限在1年以内的通告费和解雇费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表2:工作期限在1年以上的通告费和解雇费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如果雇员辞职或因故被解雇,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
八、最低工资。政府每6个月发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在1月1日和7月1日。自2010年1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为(1美元约合550科朗)。
表3:哥斯达黎加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表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九、试用期。雇员拥有3个月的法定试用期。在此期间雇员被辞退,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3个月后被辞退,雇主须按正式雇员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家政服务的试用期为1个月。
十、保险救济金。该费用由雇主承担。除此之外,雇员本人也须按工资的9%支付社会保险。
表4:哥斯达黎加保险救济金一览表(依据每年的近似值)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二、工薪。雇员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表3。
三、加班。在公司非常迫切需要,雇主提前通知雇员并给予雇员相应报酬的情况下,雇员必须加班。雇员如拒绝加班,则被认为是严重过错,失职,如多次拒绝,雇主可辞退雇员,并无需赔偿。但雇主要求雇员加班只能是临时行为,不能变成长期习惯性行为,而且每天加班不能超过4个小时,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四、社会保障。所有领取工资的雇员必须有社会保障。雇主必须按总工资额的25%支付社会保险,另外从雇员工资中额外扣除9%作为社保一部分。这部分社会保险用于医疗。
五、休假。法律规定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8小时,每月应有1天的休假;工作50个星期后,雇员应有2个星期的假期。雇主可以选择雇员休假的时间,并可要求将假期分两次休完,但分次休假必须在原定假期前后时间的15个星期内休完。假期不包括周末和带薪节日。雇员如在法定假日和周日工作,工资须加倍。此外,普通雇员在4月2日和10月12日这两个假日无论是否工作都要支付工资,但按时计酬的雇员除外。
六、保险。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个人伤害险(类似于工作赔偿金),而且只能向哥斯达黎加国有保险公司INS购买保险。该险种费用视雇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而定,一般为工资的2-3%。
七、解雇。如果雇员被无故辞退,雇主必须支付假期薪金、解雇费、通告费、圣诞奖金等。如果雇员因故被辞退或辞职,雇主仍须支付假期薪金和圣诞奖金。雇主必须在雇员被解雇前30天告知雇员本人。如果没有提前通告,雇主须支付雇员30天的工资。如果雇主已于法定时间内提前通告雇员,自通告之日起30天内雇主仍须支付基本工资,雇员每周有一天的带薪日可用于寻找新工作。解雇费最高为8个月。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表。
表1:工作期限在1年以内的通告费和解雇费情况
工作年限 | 0-3个月 | 3-6个月 | 6-12个月 | 超过1年 |
通告费(天) | 0 | 7 | 15 | 1个月 |
解雇费(天) | 0 | 7 | 14 | 见下表 |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表2:工作期限在1年以上的通告费和解雇费情况
工作年限 | 须支付的工作日 | 工作年限 | 须支付的工作日 |
1年 | 19.50 | 5年 | 21.24 |
2年 | 20.00 | 6年 | 21.50 |
3年 | 20.50 | 7年 | 22.00 |
4年 | 21.00 | — | — |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如果雇员辞职或因故被解雇,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
八、最低工资。政府每6个月发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在1月1日和7月1日。自2010年1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为(1美元约合550科朗)。
表3:哥斯达黎加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表
工种 | 最低工资标准 |
非技术工人 | 206,045科朗 |
半技术工人 | 221,950科朗 |
秘书 | 233,518科朗 |
大学学士 | 379,726科朗 |
大学硕士 | 455,712科朗 |
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 | 309,993科朗 |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
九、试用期。雇员拥有3个月的法定试用期。在此期间雇员被辞退,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3个月后被辞退,雇主须按正式雇员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家政服务的试用期为1个月。
十、保险救济金。该费用由雇主承担。除此之外,雇员本人也须按工资的9%支付社会保险。
表4:哥斯达黎加保险救济金一览表(依据每年的近似值)
社会保险 | 22.00% |
培训基金 | 3.00% |
圣诞奖金 | 8.33% |
假期工资 | 4.61% |
长周末工资 | 1.92% |
解雇费 | 13.8% |
职工赔偿保险 | 2.00% |
合 计 | 55.66% |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参处